题目类型:
多选题
题目内容
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,于2015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。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共计10人。其中赵某和刘某为甲公司的股东A派出的董事。2016年甲公司发生以下情况。
(1)2月份股东大会拟增选一名独立董事。
(2)2016年7月,董事会制订公司合并的方案:吸收合并乙公司。
(3)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,但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时,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因种种变故,实际为5人。
(4)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,甲公司拟向A公司销售一批原材料。
要求:根据上述资料,回答下列问题。
<3>、根据资料(2),下列说法正确的是()。
正确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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题目解析
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对股份有限公司合并、分立或者解散、变更公司形式和修改公司章程所作的决议,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(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/3以上通过)。